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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九政〔2024〕17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2
    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都镇林坑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安全转移的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18:12

    林坑村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林坑村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林坑村实际情况,现将《九都镇林坑村地质灾害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都镇林坑村地质灾害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结合林坑村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情况

      全村面积8.6平方公里,共有8个自然村共726户2639人,现有地灾点群众87 户131人。

      二、林坑村地灾点抢险救灾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明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炜琳(九都司法所所长)

      刘建平(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吴伟斌(九都派出所所长)

      谢友土(九都卫生院院长)

      蔡奕顺(九都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陈丹凤(林坑村支部书记)

      李添发(林坑村村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宇琴(林坑村村委)

      李清淮(林坑村村委)

      李海山(林坑村村委)

      黄晓峰(林坑村驻村队长)

      陈志鸿(林坑村驻村干部)

      黄俊清(林坑村驻村干部)

      李明春(林坑村驻村干部)

      三、职责分工

      1、工作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当接到暴雨洪水预报或发生灾情险情时,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长负责指挥全村的抢险救灾工作,副组长、成员以及各责任人协助配合组长工作。

      2、村级锣长及工作职责

      主汛期是防御暴雨灾害的关键时期。为了快速传递危险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群众避险转移,林坑村在8个自然村各配置一个防汛预警铜锣。各自然村锣长联系方式及职责如下:

      吴 苏:李仙游 ;电话:15160370896

      敲 墘:李清淮 ;电话:15905066301

      夑仔林:李海山 ;电话:15905065625

      东 坑:李仙游 ;电话:15160370896

      祖厝边:李建业 ;电话:18960345539

      枫树湖:李海山 ;电话:15905065625

      对 面:刘宇琴 ;电话:18960316758

      高梅按:李添发 ;电话:13860766006

      锣长职责:1、做到责任区域情况清楚。

      2、做到灾情、险情清楚。

      3、做到发现险情及时鸣锣。

      4、做到群众转移路线、地点清楚。

      5、做到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电话畅通。

      四、工作要求

      根据林坑村地质灾害点确定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和转移安置地点,遇紧急情况,工作小组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组长指挥全村的抢险救灾工作,副组长、成员以及各责任人协助配合组长具体实施,并立即通知各片区责任人。各片区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将相关汛情险情信息传达到负责片区的每家每户,做好防范和转移工作,转移前对转移路线、转移安置地点进行检查。

      1、按时监测

      每年1—4月和10—12月为少雨季节,为正常时段,地质灾害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连续强降雨)不间断观测。

      2、信息发布

      根据紧急程度,按照职责分工,工作小组人员分别或同时采用电话、手机短信、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等方式将台风、暴雨、洪水和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等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村民。特急情况时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对区域内其他人已搬迁但旧房未拆除户纳入管理对象,防止人员回流。

      3、应急巡查

      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时,工作小组人员要上岗到位,加强巡查,出现暴雨以上降水,工作小组不间断进行全面巡查。

      4、抢险救灾

      接到巡查人员、村民发现灾情苗头或接到险情报告后,工作小组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开展抢险救灾、撤离受威胁人员。当接到自动监测预警信息或通过简易雨量计监测到本村辖内或上游邻近村出现局部强降雨12小时降水量达50mm时(即达到临界预警指标),应立即启动2级村级预警,并通知工作小组成员全部待命,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并先转移到李氏祖厝或陈氏祖厝等安置点;如果达到村级1级预警临界指标,则应组织群众立即转移到镇安置点(青少年活动中心)。

      5、治安维持

      负责人:李海山(治安主任)

      主要负责本村治安巡查、维持工作以及转移群众的财产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所。

      6、灾后自救

      林坑村委会组织村民开展恢复生活、生产、安置、卫生防疫、水毁抢修等灾后自救工作。

      五、人员转移与避灾安置

      各主要易灾点群众按照已经安排好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到避灾安置点(李氏祖厝、陈氏祖厝或镇安置点)。

      附件: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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